嗨,新朋友,很高兴认识你,欢迎来到我的博客。

幸福是一种什么

        临下班时,两个小助理在那里说

        “你放在mail里的是什么啊?”

        “《幸福是一种心态》,我早就给你们看了。结果这两天考试考‘幸福是什么’,一个个又问我来要。”

        呵呵,原来幸福也是有标准答案的啊。幸好我不用参加那个基础常识考试,要不然,我还真背不过幸福是什么啊。

        不过,幸福到底是什么呀,学了这些年的习,读了这么多年的书,全没用处,思来想去,到似越读越糊涂了。

        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就是幸福?这话太孩子气了,真让你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你若不是不知做什么好,就是被自己的欲望吃掉,骨头渣都不剩。其实大多数人都并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做什么的。他们在做不到的时候什么都想做,这不是真正的兴趣,这不过只是好奇,只不过未知事物对人类永远有吸引力,他们不过是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而已。这种人你就算把所有外界条件全给他备齐,他们的结局大概也是无聊而死,大概他们本身都太过无聊了。

        有另一种人,看起来还是很有理想有追求的,他们能看到一个目标,更好的是这还是一个不太难实现的目标,一般来说无非是占有一些什么,占有一些钱,占有一栋房子,占有一个女人,占有一个家庭,占有一些名望,占有一些权力……还好,这世界上有太多东西,一时半会是占有不过来的。但,这事总是这样,占有的越多,不但填不满心上的空缺,反而会让黑洞越来越大,你不得不找更大的东西填进去,然后变得更加空虚,你疲于奔命,不断地找更大的东西,占有,再塞进你的心里,知道有一天,你再也跑不动了,嘭,的一声,一切都消失了,你占有了一辈子,最后什么也没能占有。

        好吧,这世界上总是有一些大多数人认可的标准答案的,不管他们对不对(很遗憾经常是不对的……),这终归是最多人到达终点的一条路,至少,这是最安全的一条路。据说,据大多数人说,幸福啊,在于平平淡淡,不喜不忧,安然一生。哎呀呀,我最早听到的时候,还以为最后一句是黯然一生呢。老实说吧,我不相信,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正确答案,也不管这是不是正确答案,我不相信。我还年轻,我是不能相信一条没有星光也没有风浪的田间小径是通往幸福的路。或许这真的是通往大家公认的幸福的路,那我就不得不怀疑大家的幸福了,这是一条没有梦的路,十年后二十年后我或许会每天买菜回家认真工作晚上睡觉不吃安眠药照样一个梦不做一觉睡到大天亮,现在不行,就算真的有一天我真的不再做梦了,我希望至少有做过梦的回忆,you’re beautiful,就算追不到你,我可也不想连追都不追就认输。大家都认可的又怎么样,这世界上的事情分得明真假的已不多,说得上对错的就根本没有几个,举世阍然,只要我还没死,说不准我便是你们的反例。

        最后的最后,还有一些人,他们实在太稀少了,以至于每次我无意间看到或听到他们的消息,都会惊讶的说,原来你们还没死绝啊。我所知的这一物种最早的一位祖先叫墨翟的,“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这种人叫什么来着,理想主义者还是疯子。我更喜欢管他们叫浪漫主义者,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场最盛大的行为艺术,他们的存在仿佛只为了向我们证明,那些只存在于我们想象中的和传说中的那些美好、激情、伟大、不屈、纯善……原来是存在的东西。我很向往这样的生命,我不知道他们幸不幸福,据他们说他们很幸福,他们大概走的是通往幸福最难走的一条路,一条光荣的荆棘路。流年不利,这类生物最近越来越不好活了。我想起了上帝,起初他活在我们的信仰里,呼风唤雨,后来我们都没有信仰了,上帝就死了。

        我还是不知道幸福是什么。我还没能完全想明白我要做的事,所以我不会胡乱奢求什么机会和条件,我想那一天我真的想明白并下定决心的时候,真的全世界都会让路。我会先去占有一些东西,这些是备下路上吃的,我的脚步总会经过一些格外荒凉的地方的,我不会倒果为因去追求占有,因为带太多东西我会累的走不动路。我不会走上平平淡淡那条踩满了脚印的路,至少现在不会,这世界上有太多东西只有在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条件下才会生效。我何必这么早就认输,还年轻,路也长的很,有那么多人都不怕走小路,我怕什么?理想主义,他太美好,如我这般污浊之人恐怕很难做这火苗的蜡烛,杂质太多。但只是一个小火苗的话,我是不介意的,偷偷地藏起来,在心底的最深处,用我为数不多的一点纯净,维持着一个小火苗,我希望我在死之前它都不会灭掉。

        说来说去还是那句话,先上路吧。走错路也是无所谓的,谁又真的知道正确的路是哪一条呢,反正还远得很,风雪也好,花月也罢,总是要见了才甘心的。幸福是什么?管他呢,我自去做我的事,看我的书,走我的路。谁要有幸福的话,也借我玩几天?

如不相忘

 

    几天前我写了一篇书评,最后提到天才的问题,当时情绪已经有点失控了,以至于好好的话说的颠三倒四的,最后写完了自己再看,自己都觉得跟胡扯一样。

    然后昨天看到C78*的一部同人作时,又想起这个话题来。照理说我的宅度还没高到关心同人本的程度,只是昨天看GR里一个动漫blog上对这部作品的介绍吸引了我,其中有一大段作者的个人经历介绍,贴在下面:

我们先来看下TK老师的个人简历(翻译来自PTT AC_IN)。

~漫画之路的始动~

大学入学、为了成为漫画家开始投稿各类漫画奖。

19岁(到了后期大学休学)

第1作 少年SUNDAY 留到2次审查

第2作 少年MAGAZINE 努力奖励赏(3万円)

20岁

因为没办法在十几岁出道而感到遗憾(爆)。开始打工自食其力

第3作 少年MAGAZINE 最终选考

第4作 少年MAGAZINE 落选

第5作 少年MAGAZINE 最终选考

21岁

第6作 少年MAGAZINE 最终选考

第7作 少年MAGAZINE 落选

第8作 少年JUMP 落选

22岁(这时期的记忆有点模糊)

第9作 YOUNG MAGAZINE 二次审查?

第10作 YOUNG MAGAZINE 奖励赏(3万円)

第11作 YOUNG MAGAZINE 落选

23岁

第12作 YOUNG MAGAZINE 二次审查

第13作 YOUNG SUNDAY 最终选考

第14作 BIG COMIC SPRITS 落选

24岁(开始工作)

知道了什么是同人志

被社团「E・M・I」挖角(?)XD

出刊街机游戏同人志「68000」、200本。女武神漫画。读者感想来了三篇。

25岁

出刊「68040」、200本。街霸2漫画。

26岁

出刊「68030」、200本。女武神漫画。

27岁(在公司稍微出头,有职位了)

出刊「68305」、200。女武神漫画。

28岁

出刊「Pentium」、200本。兵蜂漫画。

29岁(在公司因为年绩,位置又爬升了一点点)

出刊「Pentium 第2部」、200本。兵蜂漫画。

30岁

出刊「Pentium vol.3」、200本。兵蜂漫画。

为了实现成为漫画家的愿望、与「E・M・I」分道扬镳。

投稿复活

第15作 AFTERNOON 最终选考

31岁

第16作 AFTERNOON 最终选考

组成社团「蛸壷屋」。出刊「ジェミニのてんびん」、300本。第一次画H漫画。

32岁 (提出辞呈)

成为自由身。希望今后也能够靠画画吃饭。

・・・・・・・・・・

以上、个人简单的漫画之路。

    我看了也不知该说些什么,这段经历显然让我有点照镜子见鬼似的不太舒服,于是从tora.to那里把c76到c78的这三本漫画找了来,花了点时间看完。开始有点小兴奋,然后是沉默,接着便是大声的笑,不开心的大笑。

    我本来就不喜欢阿京尼的k-on原作,人设还算可以,故事就是完全的渣。对于这部万众瞩目连破纪录的大作,我基本保持着不屑的态度,看了两次都因为受不了那藐视读者智商的剧情而放弃了,而对于同人本,如果不算以前无意间找来的H漫,这次算得上我第一次接触这个动漫文化的亚文化。然后,被吓了一跳,一本成人向动漫居然可以搞得这么有内涵,我真的被吓了一跳。

    这本漫画在说什么?梦想与现实?平凡与伟大?我最现在脑子跳出来的是“天才”这个词。我们大多数的人,都有一样或几样相当自负的本事。但我想大多数人也都遇见过那些毫不费力就能在我们自负的领域把我们甩开好远的天才们。遇到天才,特别是与自己相近的天才,那实在是一种折磨,他们那令人绝望的压倒性优势让你自负与自尊一起化为粉末,你诅咒他们。可当你见过他们一次,无论知道接下来会多么痛苦,你仍然都会渴望与他们的再次相遇。你知道你的梦想可能穷尽你的一生都无法实现,然而对于他们,这种实现甚至是一种必然。你渴望看到他们,因为你渴望你的梦想被实现,哪怕是被别人实现。

    故事里的几个女孩子都是你自己,MIO是被天才夺走所有瞩目光芒那个嫉妒而自暴自弃的你,紬紬大小姐是努力到尽头拼命抗争却依然赢不了天才一笑转身的那个“达观”的你,律是哪个连与天才对等战斗的资格都没有不得不让自己放弃的那个平凡的你,梓喵是哪个崇拜追逐不让自己停下一步却照样被越甩越远的那个无奈的你,小忧是哪个与天才无比靠近而把自己的梦想寄托在别人身上那个软弱的你。

    我还只有二十多岁,尚还有梦且还敢于做梦的年龄,我无法想象年近四十的作者在画下这部漫画时的心情。然而漫画里每一个人物的故事好像穷举了我为未来设想的每一条路,这每一条路上都是何等的荒凉。你不一定会失败,你也不一定会不快乐,你甚至可能仍然得到幸福,但你注定实现不了你的梦想,只是因为你不是一个天才,一个平凡的人不配拥有奇迹。

    或许这一切太过于悲观了,作者在最后似乎也已经释怀。他为每一个人都安排了一个并不坏的结局。而他本人也凭借这部作品实现了莫种程度上的梦想。但,你也好,我也好,作者也好,任何一个曾经见过天才的人,你穷其一生都再难忘却。我们永远都可以说平淡有平淡的快乐,愚蠢有愚蠢的福气,可你真的忘得了吗?忘得了那耀目的光芒?忘得了那些曾经的梦?

    此局无解,你可以不下,你可以不断尝试,你可以杀死你的对手,可是,此局无解。

注:*C78展会

C78展会是2010年8月13~15日在日本举行的一个国际性展会,全称是Comic market 78th,缩写为Comiket 78,即第78届东京漫展,举办地点是位于日本东京的Big Sight国际展览中心。

Comiket展会到 2010年8月共举办了78届,现在已经发展为全球规模最大、档次最高、最权威的以漫画交流为核心的综合性展会。展会的特色在于参展的作品均为爱好者所创作,并且大部分作品拥有不亚于正规制作公司的高素质。据估计在展会的三天时间里将有超过千万的爱好者从全球各地赶来抢购各种同人漫画作品,历届展会的平均销售额在十亿日圆以上

来自人生的两记耳光

昨天,十点多,终于撑不住了,剩下几千字没看,草草扫了一眼结局,一头倒在床上几乎立刻就睡着了,朦胧间回想,整本《王天逸行侠记》说到底,其实就是人生的两记耳光罢,一记正手,一记反手。

说来好久没这么疯了,两天,看了差不多二百万字,中间那晚上只睡了五个小时,两天加起来只正经吃了一顿饭,还放弃了四个小时的周末加班费,真的,二十岁以后,真的没再这么疯过了。

不过为了一本好书也是值了,《王天逸行侠记》,我坚持用这个名字称呼他,尽管这个名字对于作品的下半部来讲就好像一个笑话,一个莫大的讽刺。这是一本不错的书,放眼去年面世的所有武侠长篇,尽管心里上更倾向于小椴的《开唐》,但理智还是明白不误的告诉我桂冠属于《王天逸行侠记》,巧的是这也恰好对应了这两本书的风格,一个浪漫,一个现实。

我一直认为幻想小说的终点一定是现实,正如同现实小说的终点一定是荒诞一样,这一点可以看看小椴的《洛阳女儿行》孙晓的《英雄志》香蝶的《钟馗嫁妹》《绯门记事》,这几本基本上可以视作这一代武侠小说的顶峰之作,无一例外的是,他们每个人都拿着武侠的笔写着现实的事。

这本小说读起来很累,尤其是下半部,我甚至有些厌恶,以至于昨天没看完就睡了,并非是作者的问题,是我自己的问题。我讨厌照镜子,尤其讨厌照镜子时见鬼看到二十年后的自己——一个猥琐的中年老处男。说来上半部里的主角其实要比下半部里惨得多,但我反倒没什么大反应,因为我只不过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没错,就是一个傻逼的磨难成长史。

关于傻逼

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不管再怎么风吹雨打、金销玉蚀,它们总是就那么傻逼乎乎的立在那里,也总有一些傻逼无论自己看过什么、听过什么、经历过什么总是不介意继续坚持这些东西,哪怕别人骂他是傻逼也好、驱逐他们也好、威逼他们也好、强奸他们也好、把他们绑在柱子上烧死也好,他们的尸体依然立在那里,臭在那里,万年之下你也还能看见鬼魂飘在那里,依然不介意。

举世皆是智者,但总要有人去做傻逼的,不然就没人能告诉智者们,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不同的东西,一些智者们心底里想过,但打死他们也不敢说不敢做的事。如同我,反正本来也不怎么聪明,就不介意去做个傻逼的,不介意像个傻逼似的停车在空无一人的红灯街口,不介意像个傻逼似的在排队的时候从来不让人插队,不介意像个傻逼似的在大家都看成功学与厚黑学时还抱着一本《堂吉诃德》,不介意像个傻逼似的在“这个年代”还坚持什么狗屁公平正义。虽然经常有些小别扭,但我还是不介意的,所以我不害怕书中上半部主角所遭受的一切磨难,再有代入感也不害怕,只要你还是一个这样的傻逼,你也不害怕,有什么可怕的,总有她给傻逼织毛衣的。

但下半部就不一样了,也正如每一个我这样的傻逼都害怕过的事,有一天你照镜子时见鬼了,一不小心看见了二十年后的自己。你不能不害怕,不管那时候你还是不是个傻逼。锦袍司礼嗅花虎,几年不见得王少侠,厉害多了,知道权衡利弊,知道牺牲别人,知道做事就不能怕脏手,知道戴着面具夹着尾巴,知道跟不管什么人说话都三分真三分假三分胡扯。你看着,不能不害怕,面前这位保不齐,就是二十年后的你。

关于武侠

你真以为这是一本武侠小说?那你还真看错了,这其实是一本黑帮小说。不信?看看吧,作者已经用尽心力在暗示这一点了,拼命弱化武功的意义,降低武力的门槛,把实力更多的着眼于金钱与势力,在这里大多人并非是武功高低的区别,而是新手与老手,有枪与没枪的区别,至于武神?那是特例的低智商超能力者。

老实说看到长乐帮五老的时候,看到慕容家两位少爷的时候,看到武林大会那一场场闹剧的时候,你还没反应过来吗?这里确实是江湖,只不过非侠之江湖,而是黑帮的江湖。

所以说在这里面最突兀,最不和谐的,莫过于这个侠字,丁三整本书基本上都是个大侠,王天逸也努力当了半本书的大侠,不过,在黑帮的世界里,出现了几个大侠,您觉着他们要是不被拍死,有天理吗?没有,所以这本书里没有大侠,大侠已死,有事烧纸。

关于杂种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岳中巅来了,这是小说里的一个坏人,小人,品种挺纯的,我挺喜欢。

这年头纯种东西少了,真的,我认识的人里,我一直对一个大学同学印象挺深的,不为别的,这人是一品种挺纯的坏人,随便打个交道就能被剥层皮,做起坏事来光明正大,脸皮厚的描述起来现有量词都不够用的。但我真的能记住它,还想跟他保持一定的关系,不是我犯贱,是因为这年头纯种的东西太少,不管好坏,能坚持住的,没几个。

小说里到难能可贵的告诉我们,在这个复杂多变的环境下,出几个纯种货会有什么后果。比如上半部王天逸那纯种的厚道,丁三那纯种的侠义,岳中巅那纯种的坏心眼,武神那纯种的天真。

这个世界上还是杂种最好做,长的都差不多,不算强也不算弱,生物学家都告诉我们了,品种太纯了不是大力弱智就是残疾天才,挺难养活的。偏偏作者模拟的接近于真实环境的培养皿,于是,你能看到的只可能是一个茶几,一桌杯具。

关于八卦

严肃的说太多不好,说点八卦,我觉着吧这本书下个评语呢可以这么写“本文是腐文,作者女仆控”。

开玩笑的啦,不过作者这本小说还真有奇怪的地方,我是阅读到后面越琢磨出味儿来了,就是打死都不谈情说爱。

主角全书艳遇仅两次,合计描述时间不超过二十分之一,一个是“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知不知?”,一个是匆忙的接近,匆忙的结婚,再匆忙的分离,连床边都没摸着就挂了。就好像多写一个字就会少块肉一样,分析全文,男性人物若干(n>100),女性人物我记得住的不超过十位,出场时间严重比例失衡,就算是女的基本上也是龙套人物或道具类人物,作者真不怕女权组织打官司告他吗……

再接着,两位女猪脚,哎,老实说还真算不上,这哪是猪脚啊,男支线配角出场时间怕都比这两位长,算了,除此之外,还都是女仆属性,哎,作者还真是恶趣味啊……

好了,玩笑开完,正经的说,其实除了有可能作者不擅长或不喜欢这类情节以外,可以考虑到的是,这本书实在太过于沉重,沉重的很难以放得下寻常的感情,这里是黑道,不是女性该来的地方。

关于缺点

这是本好书,我看着也很喜欢,不过缺点也明显得不得了。

第一是啰嗦,老实说作者的局布的不错,不过不知道他是对自己没信心还是对读者没信心,非要把一个好好的局下完了非要复盘一遍,非要把每个细节展示给你看,留白啊!留白!写得太细了反而没有脑补空间了,对于懒得动脑的人来讲是福利,对于我,我得说,你在鄙视我的智商吗?……

第二是细节,整本书作者从大的方面把握得不错,基本上节奏感也还行,就是细节上粗糙了点,很少会有名家笔下让人看了会心一笑的妙笔,只是很实在的文笔,这样没有什么大问题,但未免失之于平淡,文似看山不喜平。

关于分歧

很多地方我的想法经常是,没错,这里写的理所应当,这很难得,真的,一个理所应当考验的是一个人的阅历与逻辑,每个人的心理反应,每个人的行为反馈,每个人根据其特点与所处的环境所必然的结果。能写得一个理所应当,其实很不容易,但这里我有一辩,是关于武神老大的。在作者的笔下,大部分人都是我们能看到的常见物种,武神是个例外,在这里这是位软弱的超能力者。他有逆天的力量,虽然最后我没看他是怎么死的,但就我看过的部分,一个逆天他当得起。但,一方面他强的可怕,一方面他又弱的可怜,老实说,它符合某一类标准形象,比如我们听说过的某些天才,或许在某一领域强横绝伦,但剩下的时候又弱的可怜。但,我觉得,不知作者接触过天才没有?老实说,就我的个人经历来看我向来是不敢跟着大家嘲笑天才们的短处的,因为就我接触的和了解到的这类人,并不像我们大多数人想象的那样强的过强,弱的过弱,而是强的地方,他们有资格说自己强的,弱的地方,一般人还不够资格说他弱,他们往往多才多艺,他们生活中的水平也不比别人差,相反,他们有他们独特又与众不同的一面以外他们的月之暗面未必有你想的那么差,常常反而是让你惊讶。天才们之弱处常常是大家自己的想象,就我所见,他们其实往往是整体压倒性的存在,或许你也可以这么想,一个人能在一个领域强横绝伦,往往意味着他在基础能力方面的过人之处,而这些过人的基础能力,往往会让他们在很多领域无往而不利,我很难想象一个真正的武学天才会如此的软弱,如此的不堪一击。或许你是在夸张,但我不喜欢这种倾向,这种想当然嘲讽倾向。

说了这么多其实反倒多是在借他人之酒杯,浇胸中之块垒,说到底亦不过都是些胡言乱语罢了。好书,还是要自己看,自己悟,自己想想。在这里感谢作者,感谢你写了这本书,杀掉了我一个美好的周末。

2010-7-28 个人存盘1 有关英语

    学习英语,这对于我来说应该是不搭调到难以想象的一件事,是的,但凡对我有哪怕一丁点了解的人首先会知道的是,我是个英语水平极烂以至于对此绝望的人。早已绝望,真的,从初中正式学英语开始,我不知因为这可怕的事绝望过多少次,每一次,带给我的只有更有新意的绝望。

    我老实的承认,我害怕学英语,在我学英语时,我会暴露我几乎所有的缺点,像我这样优点和缺点都非常鲜明的人来讲,这真的是一种折磨,在高考英语考完的时候,大概那会是我一生中舒的最长的一口气,再也不用,再也不用被迫学习英语了,哪怕因此没有大学毕业证我也认了,真的,怕了。

    然而即使如此,在大学之后,我也并未因此舒心多少,不为别的,只因为实在绕不开,如果我再平庸一些,眼界再小一些,学习欲望再差一些,或许我真的能放弃,但,究竟是绕不开,我喜欢计算机技术,我喜欢美剧,我喜欢墙外的互联网,我喜欢逻辑鲜明的西方哲学,我喜欢美国的现代政治与法律体系,我喜欢西方文学……而这一切,实在绕不过英语。不管我再怎么自欺欺人,呵,其实我压根没法自欺欺人的,因为我实在太过于清楚英语的重要性,比那些为了拿签证或offer而去考六级/GRE/托福的人还要清楚。

    一退再退,退至退无可退,我找了我无数的理由来劝说自己,没有英语我也可以活的很快活的,大概。

    今天早上,看了很火的那个关于10000小时天才培养法的文章,老实说我一般是对这类成功学/类成功学的文章保持回避态度的,但今天看了,突然想到了英语的问题。我生命里没有几个一万小时的,我想做什么?要不要,花一万小时,把英语学会?粗略算一下,我三十岁之前应该可以完成,如果我全力去做的话。

    那么,我想不出有什么比这更讽刺更有挑战性的事情了,赌上三十岁以前大部分的业余时间去学习一门我既不喜欢也不擅长的学问,如果赢了,三十岁以后我就不用每天像现在这样纠结。不怎么有性价比的一门生意,但,很诱惑。

    然后,花了大约几小时的时间清理了一下思路,觉得,可行,通译一道本来就是治学之道中很有效的一种,能培养细节的把握,加强对另一种语言人群的思维方式的理解,关键是,三十岁以后不用天天纠结受制于此,这实在是太大的诱惑,我想这么做。

    对于学习方法,我一向比其他人知道的还多,时间也还算充足,物理与外界压力也没有,还有什么比这更完美的?我不敢保证什么,我保证过的事情,没有多少真正坚持下来的,但,私心希望,我能做到,

开始之前……

    好吧,开始。

    三年前,在那个魔幻风格的暑假里,我开始写下我第一篇日志,同时,我正式开始接触网络;两年前,认识Romoo,在他的建议下开始看google reader;一年前,那最疯狂的一星期后,我进入富士康,我第一个blog停止更新,那绝望与压抑的半年,直到现在。我时不时会检查这一段时间在我身上的留下的痕迹,一点一点,我成年了。

    当一切渐渐平息下来,当我不能再以没时间没精力为借口的时候,我不得不开始考虑那个问题,我要做什么?实际上,我常常自诩非闲之人,每天总能给自己找到怎么都做不完的事情做,然而,极偶尔的情况下,不经意间,突然也会想起,我要做什么?

    我讨厌这个问题,我是个钻牛角尖的人,一个问题想不出从来都不是能接着放下的人,偏而这个世界上大多数的问题都没有答案的,一边想,一边看,一边走,不知觉间,已经成年了。

    好吧,开始吧,从来都是这样,每次都是,永远都在还未准备好的时候就必须上路了。

    我想做的,我目前想做的,想每天都能阅读,每天锻炼身体,然后,用剩下的时间,重新的开办一个blog,用心去写,就这样。

    我记性太差,看得太多记得太少,总害怕有一天,一切都已不见时,我却连他们存在的痕迹都已忘记。所以,我想记录下某些东西,属于我自己的历史,我的阅读史,我的种种见闻,在我与世界某一方崩坏之前,至少,能留下些印记。

    那么,开始……

Hello world!

欢迎使用 WordPress 。这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演示文章。编辑或者删除它,开始您的博客!